湄洲岛经贸招商局 关于推荐数字家庭示范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: 为进一步加快家庭信息应用,今年我区将继续推进建设数字家庭示范村,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示范村推荐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推荐条件 所推荐的村应当具备较好的宽带或高清互动电视覆盖条件,村容村貌整洁,交通便利,住户比较集中连片。所推荐的村可以是行政村,也可以是自然村,但原则上不得重复推荐。已列入2016年省、市数字家庭示范村名单的村不再推荐。 二、建设内容 示范村建设内容包括光纤到村、宽带入户、高清互动电视到户、省级服务平台+若干数字家庭示范村子门户、示范村示范应用等。第一期建设100户标清升级高清互动全业务及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平台建设,向相关应用户村民提供1年免费高清互动电视节目。 三、政府扶持 一期项目建成后,由湄洲岛经贸招商局联合湄洲岛计划财政局对项目进行验收。验收合格后,参照上级补助标准,给予数字家庭示范村一期项目承建运营商补助5万元。全部项目建成后,再补助10万元。 四、工作要求 1.加强组织宣传。有关单位应当积极发动示范村建设,加强与区、乡(镇)、村三级组织的沟通协调,做好政策宣传讲解工作。 2.认真筛选对接。有关单位应当按时完成示范村名单和承建单位推荐工作。选择承建单位应当按照闽经信投资〔2015〕765号文精神,以广电网络集团、电信、移动、联通公司(含其县市分公司)四家运营商为主体,结合贯彻三网融合工作,组织有关村选择一家运营商签署建设意向书(见附件1,签署后由区经贸招商局留存)。 3.抓紧推荐报送。因时间紧迫,有关单位务必抓紧将推荐的有关材料报送至区经贸招商局。报送材料包括《数字家庭示范村建设意向书》(附件1)、《2017年湄洲岛数字家庭示范村推荐表》(见附件2)。 联系地址:湄洲镇湄洲大道1588号管委会215室 联系人及电话:方雯0594-5088066 附件:1.数字家庭示范村建设意向书 2.2017年湄洲岛数字家庭示范村推荐表 湄洲岛经贸招商局 2017年10月24日 (此件主动公开) 湄洲岛经贸招商局 2017年10月24日印发 附件1 数字家庭示范村建设意向书 甲方: (村名) 乙方: (拟承建运营商) 甲乙双方就数字家庭示范村建设达成如下合作意向: 一、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建 (村名)数字家庭示范村,乙方按要求负责100户标清升级高清互动全业务及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平台建设。 二、甲方应当为乙方进行建设提供便利和协助,帮助乙方选择100户数字家庭相关应用户,配合有关部门验收。 三、甲乙双方签署本意向书后,由湄洲镇人民政府认可后予以推荐。 四、项目建设费用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区经信主管部门申请补助。 五、本意向书一式三份,甲乙双方各一份,报备区经信主管部门各一份。 甲方: 乙方: 2017年 月 日
附件2 2017年湄洲岛数字家庭示范村推荐表 推荐单位(盖章):
注:1.意向承建单位填广电网络集团、电信公司、移动公司、联通公司。 2.所推荐村为自然村的,村名应当填行政村名加括号注明自然村名,如××村(××自然村)。 |